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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评价导向 提高育人水平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 16:08 浏览次数:


近日,教育部等部委联合推出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成为新时期“双一流”建设高校破“五唯”、立多元多维、创世界一流的重要依据。新的评价办法在评价理念、评价视角、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手段等方面,明显区别于现有的大学排名、学科评估等水平评价或绩效评价。特别是突出引导“双一流”建设高校把主要精力聚焦于人才培养,对于“双一流”高校持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育人水平,具有非常积极的导向意义。

具体来说,成效评价办法将育人成效作为核心性维度,在人才培养评价中突出学生代表作、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结果,在师资队伍建设评价中突出教学投入等内容。为此,“双一流”建设高校需要更加聚焦立德树人成效,用育人成效与实绩体现特色、增强实力、展现水平。如此,方能顺应新的成效评价导向,为建设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强国发挥应有的引领示范作用。

成效评价办法以人才培养过程、结果及影响为评价对象,系统考察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投入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毕业生就业质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建设举措与成效。上述内容是新的评价方法中“前置维度+核心维度+评价视角”综合布局中最为突出的考评内容。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而言,这是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体现。

顺应评价导向,建设高校需要系统构建“三全育人”大思政格局和“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关键,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一体化构建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育人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到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加强党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的教育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系统化育人长效机制。

顺应评价导向,建设高校需要主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过程中精心培育拔尖创新人才。强化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高校科研育人功能,搭建师生科研交流互动平台,构建教研一体、学研相济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促进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将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融入课程体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建设高校及学科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以及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顺应评价导向,建设高校需要自觉推进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机制、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等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系统改革,坚决摒弃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将教学投入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考察,将学生代表作、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遵循“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改革理念,破解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中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和顽瘴痼疾。一方面集中关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特别是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所需的职业胜任力培养问题,切实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成效评价办法对于“双一流”高校及学科的国家支持、动态调整、长远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建设高校需要进一步落实“双一流”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以“一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顺应成效评价新法,做好教育改革排头兵。


 

【 作者:王顶明   来自: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李丹蕾、傅振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