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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校区教学观摩月活动之“高质量课堂”系列报道(四)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15:26 浏览次数:

编者按: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4月15日至5月17日,校区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月”活动。经各院部推荐,共计13个院部的35门课程开放观摩课堂。授课教师精心准备、倾囊相授;观摩教师虚心学习、共研互学;活动深受好评,反响强烈。为充分发挥优质课程资源的示范推广作用,形成开放、共享、共促的教学氛围,进一步引导教师钻研教学、潜心教学,活动期间,特推出“高质量课堂”系列报道,对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等方面具有思想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实践性的课程予以宣传和报道。本期我们走进法学院(威海)原蓉蓉老师的《债权法》课堂。

走进“大道至简,人本正义”——法学院原蓉蓉副教授的《债权法》课堂

《债权法》课程是法学院法学专业及计算法学、新闻法学等特色班的专业必修课,是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核心课程之一。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国家的迫切需求,本课程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国内顶尖、特色鲜明”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精英。使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精通专业知识,并具备法律实务技能,为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更新教学内容,完善教学资源库

“法律是一门不断进化的科学,法学教师必须是不断学习的学生。”《债权法》课程内容包括合同之债和债法原理两部分。我国合同法的发展进程映照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相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及裁判观点也一直处于动态发展更新中。原蓉蓉每学期都会根据前沿动态更新教案内容、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练习题库、拓展阅读材料等教学资源,确保所传授知识的准确性和前沿性。她结合司法及立法最新动态使学生了解前沿问题,并逐步对其中所体现的诚信、创新、友善、和谐等价值观进行思考,提升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法学院(威海)教师张立新在观摩后表示,“原老师的课堂教学不仅结合了司法领域的热点和专业问题,更“授人以渔”,顾及学生的学习心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问题驱动,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法学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灌输,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原蓉蓉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实现“课前-课中-课后”逐步推进的教学模式。课前发布学习资源和学习任务,课中采用问题驱动的教学方法,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支撑,将引导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贯穿于课堂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师生在充满活力和互动性的课堂中共同探索知识,实现教学相长。在这一过程中,同学们加深了对创新性规定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的深入思考和分析,认识到法律制度的完善不是一劳永逸的。

她在课后通过多种形式的作业考核,提升学生应用信息检索、文献阅读、案例分析的能力,借助智慧树平台、长江雨课堂实现评价过程可再现。课后,原蓉蓉精心推送了系列学术文章,如《关于“违约方解除合同”制度立法的五点意见》《一个“突然袭击”的条款》《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权:争议与回应》以及《“违约方解除权”是个错误概念》等。通过辩证分析,使学生明白在学术争鸣的同时,也应遵守学术底线,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以教促研,培养学生科研素养

原蓉蓉发现很多同学在课堂之外对合同解除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此,她积极引导学生追求真知、锐意创新,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应用。例如,她指导计算法学班的同学组建科研立项团队,以“利益衡平视角下打破合同僵局的要素重估”为题,围绕合同僵局问题,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遴选出324份裁判文书研究样本进行研究,并在充分到各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采用logistics多元回归模型等方式就合同僵局的利益衡平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改进路径的具体建议,展示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科研素养,成功入选法学院科研资助项目。在毕业论文环节,她指导学生以“合同法定解除一般事由的规范体系”为题撰写毕业论文,从体系化的角度对合同法定解除的一般事由进行宏观性、体系化的深度探讨,获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2020级法学院(威海)本科生田丰歌表示,“原老师在课上逻辑清晰的讲授、对相关理论抽丝剥茧的分析让我充分感受到民法的魅力,而课程中所讲授的前沿问题、理论争议也是我在研究生推免过程中选择民商法方向的兴趣生发点。”

价值引领,注重课程思政建设

原蓉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之培养要求。例如,在中外债法制度的比较研究中引导学生感受我国在借鉴人类文明的法治经验的同时,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的贡献。在新旧法条的更迭交替中,引导学生体会为什么“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鼓励他们思考如何结合本土经验进行自主创新。原蓉蓉的课堂在提出相关案例和焦点问题的基础上,鼓励学生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自由发言,引导学生围绕主线逐步深入分析,使得他们在案例的交流碰撞中去体悟作为法律人如何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融合,真正做到法学院院训所言的“大道至简,人本正义”。

个人简介

原蓉蓉,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讲《债权法》《亲属法与继承法》等课程,获评山东大学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山东大学(威海)教学能手、山东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山东大学(威海)优秀本科班主任。她主讲的《民法(2)》课程入选山东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债权法》课程入选山东大学(威海)一流本科课程。她先后获得山东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比赛二等奖、山东大学(威海)优秀教案一等奖、山东大学(威海)课程思政优秀案例一等奖、山东大学第二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等奖励十余项;主持省部级项目三项,其他各类教科研项目多项,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 作者:法学院 教务处   来自:教务处     责任编辑:文婧怡、于佳 】